根據嘉興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、嘉興市物價局的嘉發改物[2017]218號文件《關于調整嘉興市區供水價格的批復》,對嘉興市區供水價格進行調整,具體內容如下:
1、階梯周期。居民“一戶一表”水量按年實行階梯計費,第一級水量每戶每年204立方米及以下,第二級水量每戶每年204--360(含)立方米,第三級水量每戶每年360立方米以上。每戶按年周期計算,時間為每年的1月--12月,次年1月從零開始按年周期計算第一、二階梯水量。
2、用水人口。居民“一戶一表”用戶原則上以住宅為單位,一個房產證明對應的住宅為一戶,對常住或戶籍人口四人以上的家庭每增加一人,相應增加月用水量4立方米。用水戶可以攜帶本人身份證、戶口簿或《浙江省居住證》、房屋產權證等資料,在2017年8月1日后到所屬的供水營業廳辦理申報手續。
3、“城中村”出租房。“城中村”出租房的“一戶一表”用戶可以向供水企業申請執行合表用戶水價。用水戶可以攜帶本人身份證、社區居委會或村委會出具的相關證明等資料,在2017年8月1日后到所屬的供水營業廳辦理申報手續。
4、低收入家庭。對持有《嘉興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》或《特困殘疾人優惠證》或《特困職工優惠證》的用戶,在原有優撫政策基礎上,本次生活用水價格不作調整。
5、調整時間。自2017年8月1日(用水時間)起執行。2017年8月公司將對全市用戶水表進行統一抄表,本次抄表后所用的水量實行新的水價計費。
嘉興市區供水(含污水處理費)到戶價格表
單位:元/立方米
分類 |
到戶價 |
其中 |
|||
水價 |
污水處理費 |
||||
居民生活用水
|
“一戶一表”用戶 |
第一級水量 每戶每年204立方米及以下 |
2.95 |
2.00 |
0.95 |
第二級水量 每戶每年204-360(含)立方米 |
3.95 |
3.00 |
0.95 |
||
第三級水量 每戶每年360立方米以上 |
6.95 |
6.00 |
0.95 |
||
居民生活用水合表用戶 |
3.05 |
2.10 |
0.95 |
||
執行居民生活用水的非居民用戶 |
3.25 |
2.30 |
0.95 |
||
非居民生活用 水 |
非 工 業 |
非經營性用水 |
5.45 |
3.45 |
2.00 |
商業和服務企業 |
|||||
工業 |
化工、制革、印染、電鍍、制藥和造紙企業 |
6.25 |
3.45 |
2.80 |
|
其它工業企業 |
5.85 |
3.45 |
2.40 |
||
特種用水 |
8.20 |
5.80 |
2.40 |
嘉興市嘉源給排水有限公司
2017年8月4日